湘中医药函〔2023〕54号
各市州卫生健康委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(试行)》(国中医药人教发〔2013〕53号)有关要求,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。总参考人数237人,223人结业考核合格,其中,理论结业考核236人参考,222人合格,技能结业考核232人参考,230人合格,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1-3)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理论结业考核和技能结业考核均合格视为结业考核合格。结业考核合格、且通过中医类别执业(助理)医师资格考试者,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制发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》。
二、对结业考核合格但未取得中医类别执业(助理)医师资格证者,省中医药管理局暂不发放合格证书,待其取得相应资格证后补发;理论结业考核和技能结业考核任一项不合格或缺考者,可申请参加补考;培训结束3年内未取得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》、再次申请结业考核者,需重新参加培训,培训费用自理,不再安排财政专项培训补助费用。
三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,可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单位向省全科办提出复核申请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处 颜薪芳 0731-84828520
省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办公室 刘三妹 0731-848215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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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
2023年7月3日